第1章 服務之使用方法
第1條(本服務之使用)
1. 本《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適用於 CogSmart Inc.(下稱「公司」)所提供之「BrainUp」(包括公司就該應用相關或附隨提供之服務)及其家屬版應用(下稱「家屬版應用」)(合稱或各稱「本應用」)之使用。
2. 當本應用之主要使用者(下稱「主要使用者」)及其支援者(下稱「支援者」,與主要使用者合稱「使用者」)於首次啟動本應用時同意本條款並進入下一畫面時,即視為已依公司指定之方式完成申請,得以使用本應用。即使未進行同意程序,只要使用本應用,亦視為已同意本條款。
3. 公司於本應用內所刊載、提示或提供之各種注意事項、告示或類似事項,不論其形式,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4. 公司對使用者之通知,將寄送至其所登記之聯絡方式。
第2條(費用)
除另有約定外,使用本應用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3條(使用者之責任)
1. 使用者應自行判斷並自負責任地使用本應用。即使用者因使用本應用而蒙受任何不利益或損害,公司概不承擔責任。
2. 使用本應用時,須嚴格依照實際於處方醫療機構(定義見第4條第4款,下同)為你處方本應用之醫師指示操作。使用本應用期間可能出現未預期之症狀或故障。本應用之效果因人而異,亦可能出現目前尚未得知之影響。如出現任何異常症狀,請於任何時候及時向你的處方醫療機構反映。
第2章 個人資料及數據之處理
第4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公司在提供本應用時,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適用之法令、由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制定之指引,以及公司之私隱政策,依法且適當地處理個人資料。
(1)個人資料之類別及取得方式)
公司於透過本應用提供服務時,將以合法且適當之方式,按下列方式取得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1)自主要使用者取得之個人資料
(a) 自處方醫療機構取得:受試者編號(由處方醫療機構發行之院內ID)、填寫之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b) 透過本應用取得(部分數據如未由主要使用者輸入則無法取得):
① 依強度劃分之運動時間、對研究裝置之感想、對運動實施之自我評估
② 身體測量: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BMI)、體脂率、腰圍、身體組成
③ 活動:步數、訓練、主動能量(卡路里消耗)、Activity(由訓練應用整合卡路里消耗、運動分鐘及站立小時之指標)、運動分鐘、靜息能量消耗、步行+跑步距離、攀爬樓層數、站立小時、站立分鐘
④ 心臟/心肺功能:心率、靜息心率、心率變異、心肺適能、平均步行心率、收縮壓、舒張壓、高心率通知、心肺適能等級通知、低心率通知、微循環指數、不規則心律通知、心電圖(ECG)
⑤ 睡眠:睡眠時長
⑥ 步態:步行速度、步行穩定性通知、步行穩定性、步行不對稱、雙腳支撐時間、步幅
⑦ 其他數據:血糖、血中酒精濃度、飲酒量
2)自支援者取得之個人資料
(a) 由支援者註冊直接取得:支援者填寫之姓名、與主要使用者之關係、電話號碼、密碼
(2)個人資料之使用目的)
公司將於下列使用目的之範圍內取得並使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除非自取得情況可明示其目的),除非取得使用者同意或法律法規(包括《臨床研究法》及經認證審查委員會核准事項)允許,否則不作其他目的使用。
1)向使用者提供本應用
2)回覆使用者之提問、諮詢及聯絡
3)執行經認證審查委員會核准之事項
4)依會計法及其他適用規範進行稽核所需之確認作業
5)為前述各目的之附隨或相關事項
(3)向第三者提供)
1)除下列情形外,未經使用者事前同意,公司不向第三者提供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a) 為達成使用目的於必要範圍內,將個人資料之處理全部或一部委外時
(b) 基於法令要求時
(c) 為保護生命、身體或財產之必要且難以取得使用者同意時
(d) 其他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相關法令所允許之情形
2)同意向第三者提供
儘管有(3)1)之規定,公司於提供本應用時,得就(2)1)~4)之目的,依下列方式向第三者提供個人資料。使用本應用(而就下述(a)項則於特定時點)即視為使用者同意下列各項第三者提供。
(a) 同意向支援者提供主要使用者資訊
公司可向支援者提供(1)1)(a)所列之受試者編號(院內ID)及出生日期,並提供(1)1)(b)所列之資訊。主要使用者於下列各時點視為已同意:
・ 當主要使用者應處方醫療機構之要求,同意支援者使用家屬版應用,且處方醫療機構為此生成供支援者使用之分享QR碼之時
・ 當主要使用者自行於應用內顯示支援者分享QR碼並由支援者掃描之時
(b) 同意公司與處方醫療機構之間之第三者提供
為向主要使用者提供本應用,公司與處方本應用之醫療機構需相互提供使用者之個人資料。使用本應用即視為同意。所稱「處方醫療機構」包括此次處方本應用之醫療機構,亦包括過去曾為主要使用者處方或將來可能處方本應用之醫療機構。
・ 公司向處方醫療機構提供:(1)1)(b)及(1)2)之資訊
・ 處方醫療機構向公司提供:(1)1)(a)之資訊
(c) 同意與企業間之第三者提供
公司需與下列公司相互提供(1)所列之資訊。使用本應用即視為同意。
・ iCross Inc.
・ Asubo Inc.
3)除本條另有規定外,公司不以可識別個別使用者之方式向第三者提供使用者個人資料。但公司可於先行處理致使收受方無法識別個人之情況下,將使用者個人資料提供予公司之合作夥伴、服務供應商或其他第三者;並以契約禁止收受方透過配對等方式嘗試再識別。
(4)提供個人資料之自願性)
向公司提供個人資料並同意其使用,屬自願。但如未提供或不同意,可能導致無法使用本應用。部分項目如不欲提供,可選擇不回覆。
(5)個人資料之共同使用)
公司得依下列方式共同使用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1)共同使用之個人資料項目:(1)所列之個人資料
2)共同使用之對象範圍:東北大學(國立大學法人)
3)共同使用之目的:(2)所列之目的
4)共同使用之管理責任者:公司(CogSmart Inc.)
(6)個人資料處理之委外)
公司得於達成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將個人資料處理作業全部或一部委外。受託者限於公司認定已採取充分之安全措施、可防止個人資料遺失、外洩或毀損之法人或個人。
(7)保有個人資料之開示、更正、停止使用等)
1)公司於確認請求人為本人後,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延遲地開示或告知保有個人資料或向第三者提供之紀錄之使用目的。但於公司無法律上開示或告知義務者,不在此限。
2)若使用者以保有個人資料內容不正確為由,請求更正、補充或刪除(以下合稱「更正」),公司於確認請求人為本人後,將迅速進行必要之調查,並依結果辦理更正。但於公司無法律上更正義務者,不在此限。
3)若使用者請求停止使用、刪除或停止向第三者提供(以下合稱「停止使用」)保有個人資料,公司於確認請求人為本人後,將依法律迅速辦理停止使用。但於公司無法律上停止使用義務者,不在此限。
4)就前述各項請求之提出,請聯絡下述(8)所載之窗口。
(8)查詢窗口)
公司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負責確保個人資料之適當保護。關於個人資料管理(包括更正或刪除)之查詢或請求,請聯絡:
【查詢窗口】
CogSmart Inc. — 個人資料查詢窗口
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者:Akira Higuchi
日本 東京都千代田區平河町1-6-4 郵遞區號102-0093(日本)
電郵:[email protected]
(9)Cookies、廣告識別碼(IDFA/AAID)及 Google Analytics)
1)為了解服務使用情況、提升可用性並向使用者投放合適之廣告,公司得使用 Cookies 及廣告識別碼(IDFA/AAID)或類似技術。該等資訊不包含可直接識別個人之資料。
2)公司得使用由 Google LLC 提供之 Google Analytics,以了解服務使用情況並改善可用性。Google Analytics 透過 Cookies 等蒐集及分析瀏覽紀錄,而不包含可直接識別個人之資訊;公司得利用其結果以了解使用者(包括造訪本公司網站者)之使用情況,用於服務開發及改善。你可透過下列 Google Analytics 停用外掛變更瀏覽器外掛設定以停用。由 Google Analytics 蒐集之資訊,依 Google 之私隱政策管理。
・ Google Analytics 服務條款:https://www.google.com/analytics/terms/jp.html
・ Google 私隱政策:https://www.google.com/intl/ja/policies/privacy/
・ Google Analytics 停用外掛:https://tools.google.com/dlpage/gaoptout?hl=ja
・ Google 如何使用其服務相關網站或應用程式之資訊:https://policies.google.com/technologies/partner-sites?hl=ja
註:所謂「Cookie」係指於瀏覽網站時,由瀏覽器暫時儲存之使用紀錄及輸入內容等之機制。IDFA(Identifier for Advertisers)及 AAID(Google Advertising ID)為每部智能手機裝置所發放之線上廣告識別碼:IDFA 由 Apple 針對 iOS 裝置發放,AAID 由 Google 針對 Android 裝置發放。
第5條(數據保存等)
公司得保存與本應用使用相關之數據,並可於本應用內刊載、提示或提供該等數據之一部。但該等刊載、提示或提供並非公司之義務,公司亦無義務備份全部數據。因數據遺失或變更而使使用者或第三者遭受之損害,公司概不負責。
第3章 重要注意事項
第6條(禁止行為)
使用者於使用本應用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若有違反,公司得無需事前通知即暫停其使用本應用或刪除其登記等處置。即使因此使使用者蒙受不利益或損害者,公司概不負責。
1)侵害或有侵害公司或第三者之權利、利益、名譽、私隱權或其他法定或契約上權利之行為
2)妨礙或有妨礙公司業務或本應用提供之順利運作之行為
3)毀損或干擾公司伺服器或網絡功能之行為
4)偏離本服務提供之本來目的或用意之使用行為
5)故意登記或提供虛假或不正確之資訊(包括冒充第三者)
6)不法蒐集、揭露或提供第三者之個人資料或其他私隱資訊之行為
7)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他人帳戶、建立或持有多重帳戶等行為
8)允許第三者使用、轉讓、出借或變更ID或密碼名義之行為
9)違反本條款或公司認為屬違反本條款之行為
10)其他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7條(本應用之變更、中止或終止)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公司得無需事前通知使用者而變更、中止或終止本應用。即使因此使使用者蒙受不利益或損害者,公司概不負責。
1)提供本應用所使用之系統或基礎設施需要定期維護、檢查或更新,或發生緊急情況時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可歸責於公司之不可預見情形,致提供本應用變得困難時
3)公司認為有其他必要情形時
第8條(本條款之變更)
公司得無需事前通知或取得使用者同意而變更本條款。本條款一經變更,使用本應用之條件悉以最新版本為準。使用者於使用本應用時,應確認本應用內所通知之最新條款。
第9條(免責)
1)公司不就本應用不存在事實或法律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之適合性、保安性、錯誤或程式臭蟲、不侵害權利等)為明示或默示之擔保。公司亦無義務於排除該等瑕疵後再行提供本應用。
2)因天災、超出防禦能力之外部未授權存取、互聯網通信故障、無法使用本應用、數據不到達或中斷等所生或相關之損害,公司概不負責。
3)除非係就使用者使用本應用而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公司對使用者不負任何責任。
第10條(智慧財產權)
除另有明示外,就提供本應用所使用或顯示之資訊、內容、商標、標誌等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或智慧財產權,均屬公司所有。除法律明確允許(如私人使用)之範圍外,公司禁止使用者將前述資料全部或一部,不論原樣或經改作,作為轉用或複製。
第11條(一般適用之法律)
本條款未規定之事項,依民法、商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包括但不限於不法行為及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處理。
第12條(合意管轄法院)
關於本應用及本條款之所有爭議或請求,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為東京地方法院。
第13條(準據法)
本條款之效力、適用及解釋,悉以日本法為準據法。
制定日期:2023年6月13日